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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央所属黄金企事业单位基础上,由中国黄金总公司依法变更登记组建的国有企业。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:原中央所属黄金企事业单位、中国黄金总公司投资的企业(全资企业45个,控股企业11个,事业单位5个),以及原由国家投入的黄金生产开发基地、黄金地质勘探基金、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和“拨改贷”资金转为集团公司资本后形成的权益涉及的企业。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财政部核定。
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,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,实行总经理负责制。按照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国务院向集团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,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,同时要求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支持其工作。
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管理的国家控股公司,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、理事单位及中国在世界黄金协会的惟一会员,长期致力于中国黄金市场的开放、发展与进步,具有丰富的黄金市场管理以及黄金交易经验,拥有一批资深黄金市场专业人才。市场证券部是集团公司负责黄金市场业务的专业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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